114年中國青年救國團直屬臺灣省屏東縣團務指導委員會公益基金會獎助學金
金額:大學校院15000元
名額:大學校院12名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
(一)設籍屏東縣1年以上之大學校院在學學生且家境清寒(須提出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不含公費生、在職專班、推廣教育、特教生。
(二)前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80分(或甲等)以上,且未受記過處分者;如學業成績雖未達80分(需75分以上),如確屬優秀且經師長極力推薦表現者又符合上述申請資格第(一)點者,亦可推薦。
(三)未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者。
(四)已領取過該獎助學金者不得再申請。
(五)無法親自出席頒獎典禮者請勿申請。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4年9月1日至9月16日,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紙本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申請書
(二)113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三)113學年度獎懲紀錄:須至「學務系統-操行」申請,申請後3個工作天至B421憑學生證領取
(四)低收證明或清寒證明
(五)1000字以內自傳
(六)未領取其他獎學金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