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清宗文化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金額:20000元
名額:25名
申請說明:
一、獎助對象: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公私立大學日、夜間部大一至大四之學生(不含研究所、博士班、推廣教育部、公費生)。
(二)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致就學困難者。
二、申請條件:凡合於前款各項規定,其學年成績在8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均得申請。
三、限制規定:已受領該基金會獎助金者,不得再受領其他任何機關團體之獎助或補助,如經發覺者除取消資格外並追回已領之獎助金。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3年10月8日至113年10月23日。除10/18收件時間為14~20時外,其餘日期之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紙本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或已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三)112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大一新生請附高三成績單)
(四)自傳
(五)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六)清寒證明/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
(七)未領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繳交資料到B402時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