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代辦113學年度各項僑生獎學金
金額:5000元
名額:未定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就讀,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
(一)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二)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三)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3/10/7-113/10/22。除10/18收件時間為14-20時外,其餘日期之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之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申請表:WORD檔、PDF檔擇一
(二)112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三)未領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繳交資料到B402時填寫
*本資訊提前公告,請同學於期限內再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