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2學期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金額:50名
名額:20000元
申請說明:
(一)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不含研究所、夜間部、推廣教育部及進修部),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兩萬元(含兩萬元),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二)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8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均在75分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懲處記錄者。
申請條件:
詳附件。
申請同學應於申請期限【113年3月1日起至113年3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內,備妥申請文件後自行掛號郵寄基金會。
*本公告日期為113/1/25,但是受理申請時間為113/3/1~3/20。
*延修生需註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