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廣東同鄉會112學年度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金額:8000至20000元不等
名額:國內粵籍本地生30名、粵籍來台就讀之陸生及僑生20名。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之粵籍學生(不含在職進修人員、公費生、交換學生及延修生),112學年度未享有公費者,依成績可申請獎學金或助學金:
(一)獎學金:112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成績80分以上、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
(二)助學金:112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成績75分以上、操行乙等或70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且家境清寒者。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3年10月8日至113年10月22日。除10/18收件時間為14~20時外,其餘日期之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紙本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申請書
(二)已蓋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三)112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四)粵籍籍貫證明
(五)申請人在台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六)300字以內自傳
(七)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本地生】
(八)清寒證明【申請助學金者】
(九)入會申請書【本地生年滿20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