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114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
金額:私立大專院校學生:每名35,800元。如實際繳納之就學費用低於補助基準者,以補助其實際繳納數額為限。
名額:未定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
(一)申請人為設籍臺北市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就讀國內大專院校具正式學籍(不含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輪調建教班、空中大學、空中進修學院、學士後各學系、大專校院延畢學生)。但申請人與設籍臺北市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不受設籍限制。
(二)申請人於114年10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期間,至提出申請補助時仍未就業,且符合非自願離職失業1天以上未滿6個月。
(三)申請人及配偶113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
(四)申請人子女未領取政府其他同性質之各類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優待(如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減免1.75萬元、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金等)。
申請條件:
一、受理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二、相關辦法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之附件,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限內備妥相關文件後自行郵寄申請或線上申請。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網頁: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A935A294AE539706&sms=233B2F9EBC054F09&s=EEF3835E00B82E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