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詳細說明

鹿港天后宮114年清寒獎助學金

金額:10000元
名額:未定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凡設籍於彰化縣6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定或備查有案之國內大學正規學校,具有正式學籍且在學中之學生(不包括延畢生、夜間部、進修班及研究所)。符合下列各款者。 (一)申請者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或由就讀學校開立證明文件,需說明其為家庭突遭變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綴之虞者,若推薦函中無提及家庭清寒情況問題,即視為無效。 (二)現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學生,其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總成績(一年級新生以高三之畢業成績總平均計之)85分以上;操行(德育)成績均為80分(或甲等)以上,且上、下學年無小過以上處分,或經學校證明品行優良。 (三)如超過正常學制之正常修業年限(依正常學制之規定)者,不得申請。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4年10月1日至10月22日,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完成下列申請程序: (一)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後,先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初審。 1、申請表 2、清寒證明文件 3、師長推薦書 4、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大一新生請附高三成績單) 5、當學期在學證明正本 6、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二)將初審通過之申請書至文書組完成用印後,於114年10月23日16時前繳回生輔組B402辦公室。

申請截止日期: 2025-09-18~202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