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建大文教基金會113學年度彰化縣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金額:25000元
名額:20名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凡設籍彰化縣滿1年以上,目前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夜間部、實習生、交換生等),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且所有學科無不及格者(大一學以生高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3年9月27日至113年10月11日,10/4、10/10除外。除9/27收件時間為14~20時外,其餘日期之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紙本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申請書
(二)已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A4規格)或在學證明
(三)112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四)6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五)清寒證明:二擇一
1、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2、未達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資格但家境確實清寒者,可經由學校證明而推薦(一校至多推薦兩位),請附學校推薦函。
(六)未享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繳件時於辦公室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