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詳細說明

社團法人中華安得烈慈善協會清寒資優學生獎(助)學金

金額:大學組5000元~6萬元、研究所組4萬~12萬元
名額:大學組至多100名、研究所組至多20名
申請說明:
一、培育對象(需同時具備下列第一、二項,或符合第四項):
(一)設籍本國之在學學生,於教育部認可之大專院校、碩士班及博士班(不含在職專班)修習學位中,就學滿一學年(含)以上,家境確係清寒且有意願繼續升學或進深修習者。所稱「清寒」係指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特殊狀況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持有當年度(1)低收證明、(2)中低收證明、(3)村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4)特殊境遇家庭公文或(5)師長家境說明函等證明文件。
(二)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服務、能出示相關證明者(國小之申請者得免附)。此外,若申請前一年曾在本會擔任志工且表現優良者,將予以特別加分。
(三)享有公費補助及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者,協會將依實際情況檢討辦理之。
(四)經協會專案評估確符培育者。
二、培育類別(僅能擇一申請):
(一)學業表現優異學生:在學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且在校無重大違規紀錄者。碩士修業年限平均以2年為限,因特殊原因得延長一年;博士修業年限平均以4年為限,因特殊原因得延長二年。
(二)特殊才能表現優秀學生:包括運動特殊才能、藝術領域才能,申請條件詳見申請辦法。
申請條件:
一、申請日期:115年8月20日至9月10日止(掛號寄出,郵戳為憑)。
二、相關資訊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之附件(申請表含附件共6頁,如Word檔案開啟之格式非6頁,請改用Pdf檔案),申請同學請於申請期間自行寄件申請。

申請截止日期: 2026-04-01~2026-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