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詳細說明

財團法人李長榮教育基金會「優秀學生獎學金」及「博士生獎學金」

金額:(一)優秀學生獎學金:20萬元。 (二)博士生獎學金:每月5萬元,獎助期間為當年9月至次年8月。初次受獎者於領取獎學金一年後,需經過再次審核,通過後得隔年9月起繼續領取。每名受獎者受領獎學金最長期限為四年。
名額:(一)優秀學生獎學金:預計10名。 (二)博士生獎學金:每年初次受獎者人數以5名為限。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國內、外攻讀化工、化學及相關科系博士學位之在學學生(不含進在職進修生及112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學期總成績80分以上,且未得過優秀學生獎。
(二)博士生獎學金:國內、外攻讀博士學位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進修生),未受領其他有約定附帶服務義務之獎學金,且畢業後能立即至李長榮集團服務兩年(役畢)或服研發替代役(役男)者。
申請條件:
一、申請日期: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即日起至113年6月28日。
(二)博士生獎學金:第一梯次為即日起至113年6月28日止,第二梯次為113年9月2日至10月31日止。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務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截止日前自行寄送申請文件至李長榮教育基金會獎學金活動小組。

申請截止日期: 2024-06-07~2024-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