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113年度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金額:5000元
名額:35名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設籍基隆市6個月以上,現正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大學校院之家境清寒學生(含研究所學生),符合下列標準且未享有公費待遇者可申請:
(一)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其餘各科成績達65分以上。
(二)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或操行成績80分以上(甲等)。
(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者。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3/9/9至113/9/20,除9/12收件時間為14~20時外,其餘日期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紙本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如為影本文件,須蓋私章並攜帶正本供查驗。
(一)申請表
(二)112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三)112學年度獎懲紀錄:須至「學務系統-操行」申請,申請後3個工作天至B402憑學生證領取
(四)當學期在學證明或已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A4規格)
(五)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明
(七)113學年度未享公費亦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書
(八)113學年度未享公費亦未領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繳件至B生輔組時填寫,由生輔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