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東縣故立法委員鄭品聰先生文教公益基金會」113學年度學生助學金
金額:10000元
名額:大專院校10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大學生1名
申請說明:
申請對象:
(一)設籍臺東縣清寒在學學生(不含進修、推廣教育)成績優異,前學年操行或綜合表現成績在80分以上,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並經政府機關核定有案中低、低收入戶者始提出申請。
(二)新生及已畢業生不得以原校成績申請。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4年10月1日至10月16日,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紙本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申請表
(二)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已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A4規格)
(四)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五)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
(六)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若有)
(七)未享有公費及未申請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