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學年度第1學期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金額:大專院校組3000元
名額:大專院校組55名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設籍臺中市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4年9月15日至10月7日,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紙本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申請書
(二)戶口名簿影本或6個月內戶籍謄本(如繳交影本,須攜帶正本供查驗)
(三)清寒證明(低收證明/中低收證明/導師證明擇一,(中)低收證明如繳交影本,須攜帶正本供查驗)
(四)113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
(五)未受領其他公部門獎學金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