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3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
金額:15000元
名額:未定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
(一)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不含博士班、在職班、延畢生及學士後學生),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3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申請條件:
一、學校申請期限:113年9月10日起至113年10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本校收件時間:113年9月9日至113年10月3日。除9/12、9/27收件時間為14~20時外,其餘日期之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三、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紙本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申請書。
(二)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
(三)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或已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
(四)戶口名簿影本。
(五)在學證明正本。
(六)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