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詳細說明

屏東縣政府113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

金額:大專院校5000元、研究所6000元
名額:大專院校60名、研究所10名
申請說明:
清寒獎學金申請對象及資格:
(一)設籍屏東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在學之清寒學生(不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及在職專班、研究所碩博士三年級以上之學生),未領受公費或政府其他同性質獎學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
1、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包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
2、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查核並由學校出具證明。
(三)各科成績達下列標準:
1、學業成績大學部平均80分以上、研究所8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2、操行成績無記過以上紀錄。
3、體育成績70分以上,但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4、新生得用前一教育階段最後一學期成績申請。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3年10月21日至113年10月29日。除10/28收件時間為14~20時外,其餘日期之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申請書、申請資料檢核表。
(二)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直式橫印、申請人不省略記事)。
(三)清寒證明:低收、中低收、學校證明書擇一。
(四)在學證明或已蓋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五)112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
(六)操行成績低於84分者,另需檢附獎懲證明。
(七)未領其他獎學金切結書(繳件至B402時填寫)。

申請截止日期: 2024-10-18~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