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
金額:未定
名額:未定
申請說明:
一、補助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及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不含就讀研究所者)。
二、申請項目及補助原則:
(一)具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
(二)每申請案件,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
(三)所報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即日起~114/3/19。除3/3、3/14收件時間為14~20時外,其餘日期之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務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申請書
(二)計畫書
(三)經費申請表(概算表)
(四)專業指導人員名冊
(五)學生名冊及在學證明書
(六)學生專長證明目錄及證明文件
(七)切結書、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八)其他有助審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