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第2學期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金額:3000元
名額:40名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設籍新竹縣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4年2月24日至114年3月12日。除3/3收件時間為14~20時外,其餘日期之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申請表。
(二)11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
(三)在學證明或已蓋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A4規格)。
(四)清寒證明: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等,不須繳交,僅供承辦人檢視後核章用。若為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需繳交正本。
(五)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六)未享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可至B402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