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5項獎學金
金額:20000元
名額:(一)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35名。
(二)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10名。
(三)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不含大專院校學生。
(四)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未定。
(五)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不含大專院校學生。
申請說明:
一、各項獎學金如下:
(一)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三)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
(四)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
(五)揚昇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以上各項獎學金辦法請參閱附件。
二、申請資格:設籍桃園市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不含研究所、進學班、延畢生、一年級新生。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3年10月14日至113年11月1日,除10/18、10/28收件時間為14~20時外,其餘日期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113年10月31日前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tycwww.ddns.net/)」建立帳戶線上申請,並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系統下載之申請書:共2頁,第2頁請黏貼存簿影本。
(二)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113年7月1日後開立的戶籍謄本正本
(三)112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四)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證明(若有)
(五)未領其他獎學金切結書:繳件至生輔組時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