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詳細說明

苗栗縣政府112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金額:8000元
名額:30名
申請說明:
設籍苗栗縣6個月以上,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進修推廣部),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學生,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獎學金:
(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甲等)以上,或原住民及新住民學生在75分以上,且每科均60分以上者。
(二)體育成績在70分以上者。

*該獎學金所稱清寒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依法核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並有書面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
申請條件:
詳附件。
申請同學應於113年3月21日16時前,備妥以下文件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清寒證明正本(低收或中低收或特境家庭...)
(二)申請書
(三)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四)全戶戶口名簿影本(含詳細記事)或戶籍謄本

申請截止日期: 2024-02-16~2024-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