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詳細說明

彰化縣政府112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金額:8000元
名額:大專院校組60名、研究所組10名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
設籍彰化縣滿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自強學生(不含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符合附件實施要點第二點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未享有其他同性質獎學金之優秀學生,學業及操行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且無記過以上之紀錄,始得提出申請。
申請條件:
詳附件。

申請同學應於113年3月8日16時前,備妥下列文件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申請書。
(二)在學證明或已蓋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三)自強證明(彰化縣政府核定之低收/中低收證明、導師認定之證明等等)。
(四)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正本、獎懲紀錄。
(五)戶口名簿影本或申請前一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

*獎懲紀錄請至https://conduct.sis.tku.edu.tw/申請,約需3個工作天,憑學生證至B402領取紙本。

申請截止日期: 2024-02-28~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