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詳細說明

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114年得福獎助學金

金額:依獎項而定,詳見申請辦法
名額:未定
申請說明:
一、申請資格: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目前就讀台灣或離島國中以上之先天顱顏患者(不含齒顎咬合不正、血管瘤之患者)。 二、獎項類別及其條件: (一)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於113年9月至114年8月,特殊才藝(文學、音樂、美術、語言、體育、科技)獲個人校內以上比賽前三名。 (二)優秀獎學金:各組學年學業(智育)總平均之規定如下: 1、大專組:80分以上。 2、碩士組:GPA3.76以上或相對應之百分數成績85分以上。 3、博士組:GPA3.38以上或相對應之百分數成績80分以上。 (三)清寒助學金:各組學年學業(智育)總平均之規定如下: 1、大專組:60分以上。 2、碩士組:GPA2.44以上或相對應之百分數成績70分以上。
申請條件:
一、申請時間:114年8月4日至114年9月12日。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申請期限內,備妥相關文件後自行寄送基金會或由基金會活動入口網站申請。 *本資訊提前公告,請於申請時間內再申請。

申請截止日期: 2025-05-21~2025-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