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金額:研究所5000元、大學校院4000元
名額:研究所40名、大學校院355名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設籍高雄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80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各類進修學分班,或碩、博士班研究所修業第3年以上。
(二)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4年3月10日至114年3月24日。除3/14、3/21收件時間為14~20時外,其餘日期之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紙本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並於繳件時填寫「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
(一)申請書
(二)11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
(三)獎懲紀錄:須至「學務系統-操行」申請,申請後3個工作天至生輔組憑學生證領取
(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須攜帶正本供查驗)
(五)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