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詳細說明

新竹市政府113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金額:大專院校4000元、碩士班10000元。
名額:大專院校15名、碩士班5名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研究所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碩士學分班、空大除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職專班及學分班、空大除外)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 (一)學業成績、操行成績二項之平均成績均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 (二)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學務長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4年3月10日至114年3月24日。除3/14、3/21收件時間為14~20時外,其餘日期之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紙本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申請表:請填寫粗黑框部分,並完成導師核章、申請人簽章處。 (二)11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 (三)戶口名簿影本(須蓋申請人私章)。 (四)清寒證明: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等,不須繳交,僅供承辦人確認。若為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須繳交正本。 (五)未享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可至B402辦公室索取。

申請截止日期: 2025-03-03~2025-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