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金額:2500元
名額:30名
申請說明:
申請對象:
(一)設籍嘉義縣六個月以上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有其他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者。
1、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
2、操行成績80分以上或無記過紀錄。
3、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70分以上。
(二)本項獎學金屬政府機關提供。若已獲114學年度「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請勿重複申請,避免影響權益。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5年3月11日至3月24日,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完成下列申請程序:
(一)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後,先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初審。
1、填妥之申請書。
2、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
3、戶口名簿影本。
4、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導師出具之證明。
5、未享公費及未領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切結書
(二)將初審通過之申請書至文書組完成用印後,繳回生輔組B402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