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詳細說明

花蓮縣政府113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金額:6000元
名額:40名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
(一)設籍花蓮縣6個月以上,就讀大學校院(不含空中大學、研究系所、在職進修、教育推廣學分班、補校及夜間部學生)。
(二)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三)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無懲處紀錄且在校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4年3月14日至114年3月28日。除3/14、3/21收件時間為14~20時外,其餘日期之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之附件,申請同學應完成下列申請程序:
(一)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後,先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初審。
1、填妥之申請書。
2、全戶戶口名簿影本(須攜帶正本供查驗及核章)。
3、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4、已蓋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5、112學年度成績單(大一學生僅須繳送11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
6、112學年度獎懲證明:請至「學務系統-操行」(https://conduct.sis.tku.edu.tw/)申請,申請後3個工作天至B421憑學生證領取。
7、未享公費及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可至B402索取)
(二)將初審通過之申請書至文書組完成用印後,於114年3月28日16時前繳回生輔組B402辦公室。

申請截止日期: 2025-03-03~2025-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