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儒鴻教育基金會112年儒鴻教育獎助學金
金額:10萬
名額:80
申請說明:
(一)申請本獎助學金者,須具備條件:
1、在標準修業年限內,具有國內大專或研究所碩士班在學學籍及中華民國國籍者。一般標準修業年限為碩士班2年、大專4年;延畢生不可申請。
2、英文能力測驗(考試日期為110/4/1以後為有效)達一定標準以上之證明,詳附件。
3、學校操行成績80分以上。
4、學校學業成績平均分數80分以上,或是班排名在前百分之四十內。
5、申請人自111年8月1日至申請當日未曾領取其他民間團體、基金會、非政府機關等獎助學金者。
(二)申請本獎助學金有符合以下條件者,優先錄取:
1、特殊境遇家庭(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2、家庭遭遇重大變故,或因其他緊急事故致使家庭生活及經濟陷於困境,經政府相關社福單位、社福機構等推薦證明者。
3、鄉鎮市公所(含)以上之政府機關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4、申請人直系尊親屬為儒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職員工。
申請條件:
詳附件
申請同學應於1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於基金會官綱點選「線上申請」,填寫資料,上傳相關申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