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113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金額:傑出僑生獎學金20000元、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6000元。
【傑出僑生獎學金原為50000元,依僑務委員會113年9月9日書函(詳學務系統之附件),更正獎學金金額】
名額:未定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
大二以上(碩士生、博士生、留級、重讀或延畢除外)在學僑生,及依「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來臺升讀之在學香港、澳門學生,112學年度學業總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兩學期均為80分以上。
*特別說明:
僑委會於第2學期時另有「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供學生申請。若本學期申請此獎學金並獲獎者,第2學期時就不能申請「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3/9/5-113/9/20。除9/12收件時間為14-20時外,其餘日期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12時及13-16時。
二、相關辦法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居留證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A4大小)
(二)112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含操行成績)紙本
(三)英文姓名、僑居地、i僑卡卡號、Email:不用給紙本,準備好資料,繳交申請文件時填寫在Forms中。
i僑卡資訊:
1、網頁:https://icard.taiwan-world.net/tw/index
2、港澳生可至境輔組申請、非港澳生請到i僑卡網頁申請
(四)其他有助審查資料:若為清寒證明,須有境輔組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