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
金額:依審查結果而定
名額:未定
申請說明:
一、補助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及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不含研究所)。
二、申請項目及補助方式:
(一)具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
(二)每申請案件,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
申請條件:
一、申請時間:113年9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務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113年9月20日16時前,備妥下列文件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申請書
(二)計畫書
(三)經費申請表(概算表)
(四)專業指導人員名冊
(五)學生名冊及在學證明書
(六)學生專長證明目錄及證明文件
(七)切結書、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八)其他有助審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