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詳細說明

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113年得福獎助學金

金額:依獎項及類別而定,詳見申請辦法。
名額:未定
申請說明:
一、申請資格: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目前就讀台灣或離島國中以上之先天顱顏患者(不含齒顎咬合不正、血管瘤之患者)。
*須113年9月仍在學之學生。
*研究所須為一~二年級,不含在職專班及已有正式工作者(家境困難之在職專班學生不在此限)。

二、獎項類別及其條件:
(一)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國中以上特殊才藝(文學、音樂、美術、語言、體育、科技)獲個人校內以上比賽前三名。
(二)優秀獎學金:各組112學年學業(智育)總平均之規定如下:
1、大專組:80分以上。
2、碩士組:GPA3.76以上或相對應之百分數成績85分以上。
3、博士組:GPA3.38以上或相對應之百分數成績80分以上。
(三)清寒助學金:各組112學年學業(智育)總平均之規定如下:
1、大專組:60分以上。
2、碩士組:GPA2.44以上或相對應之百分數成績70分以上。
申請條件:
一、申請時間:113年8月12日至113年9月13日。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務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申請期限內,備妥相關文件後自行寄送基金會或由基金會活動入口網站申請。
*本資訊於112(2)學期公告,惟該獎項為113學年度時方可申請。

申請截止日期: 2024-05-24~2024-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