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3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金額:24000元 或 28800元
名額:未定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
(一)申請人應符合附件來函說明一各款情形。
(二)申請人之子女如已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例如:教育部學雜費減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等),須擇一請領。
(三)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空中大學、空中進修學院、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不在補助範圍。
申請條件:
一、申請時間:114年2月11日起至114年3月7日止。
二、相關辦法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之附件,紙本宣傳單及說明摺頁可至B402或B418櫃台自取,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限內,備妥相關文件後掛號郵寄或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