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補助公私立大專院校之本縣籍學生個人出國學習獎助學金
金額:南投縣籍低收及中低收學生,每名至多50萬元;南投縣籍一般生,每名至多25萬元。
名額:南投縣籍低收及中低收學生4名;南投縣籍一般生10名。
申請說明:
一、補助資格:
(一)於提出申請時具有臺灣正式學籍,就讀公私立大專院校(含碩博士生,不含在職專班生)之南投縣籍學生,且須至少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申請赴國際地區學習,不含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
(三)英文能力須達B1,相當於中級程度;其他語系比照中級標準。
(四)未同時獲得我國政府預算所提供之各類出國獎補助款(教育部等中央行政機關所提供赴國外之經費,如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或傅爾布萊特獎學金等),以及未領取教育部留學獎補助金(如公費留學考試、尖端科技人才培育獎學金或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及其他教育部與國外頂尖大學合作設置獎學金等),如違反規定者,撤銷錄取資格;已領取本獎學金者,將全數繳回所領取之獎助金。
二、補助類別:個人申請項目包括「進修研習(短期)」、「交換學生」、「遊學」、「實習」等,詳見作業要點。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22日,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一式6份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另將所有文件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以Email(124468@o365.tku.edu.tw)或Teams(124468)傳送給生輔組承辦人。
(一)報名表正本:切結書之「家長或監護人簽名」處,不論學生是否成年均須簽名,另「學校(或院系所)初審同意薦送」處須有系所圓戳章。
(二)三個月內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三)低收證明或中低收證明、教授推薦函(若有)
(四)歷年成績單正本或影本
(五)國外大專院校、企業或機構同意學生國外學習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影本
(六)外國語文成績證明正本或影本
(七)國外學習計畫書
(八)聲明書:須有系所圓戳章
(九)同意書:須有系所圓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