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3年度獎助學金」
金額:詳附件簡章
名額:詳附件簡章
申請說明:
各類別獎助對象:
(一)陽光獎助學金:具中華民國國籍,就讀國內日、夜間部在學學生(含當學期畢業生),並符合簡章所列二大類資格條件之一。
(二)陽光獎獎學金:國小以上在學學生,學生本人或父母任一位為重大燒傷或顏面損傷者。
(三)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父母任一方為重大燒傷,且為勞工身分,在學子女目前就讀大專院校學生(含日、夜間部),112學年度上或下學期(擇一)之學期總平均在70分(含)以上。
(四)仁寶電腦陽光電腦獎助學金:符合下列任一項:1.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社會人士;2.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且目前在學之高中職以上學生,可擇一申請電腦優秀獎助學金或電腦傑出才藝獎。
申請條件:
一、申請時間:113年9月1日至113年10月2日止。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申請期間內自行提出申請。
「陽光獎助學金」、「仁寶電腦陽光電腦獎助學金」為網路申請,「陽光獎」、「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則採紙本郵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