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114年(113學年度)外交獎學金
金額:25000元
名額:34名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全時進修生,不含在職專班、帶職帶薪進修者。
(三)曾於上學年度修習外交、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外文等相關課程5門以上。但選修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惟至多2門。
(四)上述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且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無修者免計),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五)符合以上條件且具參與國際會議、擔任外交部或非政府組織(NGO)志工、青年大使(或外交實習生)之經驗者為優先。
申請條件: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21日。
二、本校收件時間:114/1/2~1/21、2/10~2/17之週一至週五的8-12時、13-16時。
三、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申請表
(二)112學年度成績單正本(需有班排名)
(三)113(2)學期在學證明或已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需於113(2)才能申請)
(四)自傳
(五)5000字專題報告
(六)教授推薦函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