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114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金額:3000元
名額:40名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
(一)設籍新竹縣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二)本項獎學金屬政府機關提供。若已獲114學年度「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請勿重複申請,避免影響權益。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5年3月12日至3月24日,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件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申請表
(二)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
(三)在學證明或已蓋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A4規格)
(四)清寒證明: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村里長清寒證明等
(五)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六)未享公費及未領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