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113學年度第1學期獎學金
金額:(一)一般在學獎學金:4000元
(二)研究生獎學金:
1、考取國內公私立研究所(一次獎勵)碩士班每名1萬元、博士班每名2萬元。
2、凡獲得國內博士學位(一次獎勵,須持有兩年內畢業證書及論文),得申請獎勵金2萬元整。
名額:(一)一般在學獎學金:50名
(二)研究生獎學金:未定
申請說明:
一、申請對象: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3年現仍在籍,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須全時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帶薪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為限:
(一)於金門縣完成完整國民中學教育階段者。
(二)於金門縣國民中小學階段就讀達6年以上者。
(三)於金門縣烏坵鄉設籍達10年以上者。
二、申請種類及資格:
(一)一般在學獎學金:(不含夜間部、進修部、已畢業學生)
1、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者。
2、大專院校一年級新生第1學期不得申請一般在學獎學金。
(二)研究生獎學金:經國內公私立大學錄取為研究生並經入學註冊者。
申請條件:
一、申請時間: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止。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申請時間內,備妥相關文件後至https://cas.kinmen.gov.tw/EducationStudent/#/pages/login網頁註冊後登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