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詳細說明

花蓮縣政府112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金額:6000元
名額:40名
申請說明:
(一)設籍花蓮縣6個月以上。
(二)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三)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無懲處紀錄且在校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申請條件:
申請同學應於113年3月29日16時前,備妥下列文件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申請書。
(二)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已蓋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本學期在學證明。
(五)前學年成績證明單(大一學生得繳送上學期成績證明單)。
(六)操行證明:用以證明無懲處紀錄,請至【學務系統-操行】申請。

申請截止日期: 2024-02-16~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