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113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金額:3000元
名額:100名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得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申請條件:
一、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
二、本校初審時間:113年9月12日至113年10月8日。除9/12、9/27初審時間為14~20時外,其餘日期之初審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三、申請同學應完成下列申請程序:
(一)於本校初審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後,先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初審。
1、112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須正本,若為影本請攜帶正本供查驗及蓋章。
2、低收入戶證明或導師出列之清寒證明書。
(二)將初審通過文件完成用印後,於113年10月9日16時前上傳至系統(https://eservice.yunlin. gov.tw/),並於系統中填寫本校承辦人Email及聯絡電話,以利承辦人審核及線上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