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5年「單親培力計畫」(第一階段)
金額: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私立大專校院於修業年限內每名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18000元。 (每學期應重新申請)
臨時托育補助費:每名子女每月最高補助48小時基本工資。
名額:大專校院組:每學年(計2學期)預計補助240名。
申請說明:
補助對象:
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等原因獨自撫養未滿18歲子女的單親家長,就讀大專校院並修習學位中(不含選修課程、學分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家庭總收入及家庭存款本金未超過規定金額,未領取低收入戶學費補助、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身心障礙子女學費補助、原住民學費補助、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等相關政府助學津貼者。
申請條件: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25日止。
二、相關辦法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申請時間內自行掛號寄送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