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麗寶文化藝術基金會麗寶福容獎助學金
金額:10000元
名額:(一)「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身心障礙獎助學金」項目:A組6名、B組5名
(二)「才藝獎助學金」項目:2名
申請說明:
一、獎助對象:就讀於新北市淡水分區各級學校之學生並符合設置辦法各項規定者。
二、獎助項目:包括「特殊勤學獎助學金」、「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身心障礙獎助學金」、「才藝獎助學金」、「飯店實習/工讀獎助學金」、「專題企畫獎助學金」等5個項目,條件說明請詳學務系統公告之附件。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3/9/9-113/9/20。除9/12收件時間為14~20時外,其餘日期之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四、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身心障礙獎助學金」、「才藝獎助學金」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紙本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身心障礙獎助學金」項目:
1、申請表
2、近三個月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3、112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4、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扶助證明(擇一)
5、申請人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申請B組者)
(二)「才藝獎助學金」項目:
1、申請表
2、近三個月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3、112學年度政府主辦且為縣市級以上之競賽獎項證明文件影本
4、已蓋當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A4規格)
三、申請「飯店實習/工讀獎助學金」者,請於113/9/30自行向淡水福容大飯店申請;「專題企畫獎助學金」請於113/12/31前自行向該基金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