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113學年度第2學期獎學金
金額:1.國內私立大學4000元。
2.考取國內公私立研究所(一次獎勵)碩士班每名10000元,博士班每名20000元。
3.凡獲得國內博士學位(一次獎勵,須持有兩年內畢業證書及論文),得申請獎勵金20000元。
名額:國內私立大學每學期錄取50名
申請說明:
一、申請對象: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3年現仍在籍,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須全時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帶薪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為限:
(一)於金門縣完成完整國民中學教育階段者。
(二)於金門縣國民中小學階段就讀達6年以上者。
(三)於金門縣烏坵鄉設籍達10年以上者。
二、申請種類及資格:
(一)一般在學獎學金: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含夜間部、進修部、已畢業學生),學業總平均成績80分以上。
(二)研究生獎學金:經國內公私立大學錄取為研究生並經入學註冊者。
申請條件:
一、申請時間: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3月15日止。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申請時間內,備妥相關文件電子檔後至金門縣政府交通圖書券暨就學津貼及獎學金整合系統網站(https://cas.kinmen.gov.tw/EducationStudent/#/pages/login)註冊後登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