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
金額:依補助項目而定
名額:未定
申請說明:
一、補助對象:低收入戶家庭、中低收入戶家庭、特殊境遇家庭、遭遇困境家庭或清寒家庭學生(不含研究所),具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
二、申請限制:每申請案件,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需要協助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4年9月1日至9月19日。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務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申請書
(二)計畫書
(三)經費申請表(概算表)
(四)專業指導人員名冊
(五)在學證明
(六)專長證明目錄及特殊專長證明文件
(七)其他有助審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