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詳細說明

新竹市政府114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金額:大專院校4000元、碩士班10000元
名額:大專院校15名、碩士班5名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公私立研究所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碩士學分班、空大除外)、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在職專班及學分班、空大除外)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具下列條件者:
(一)學業成績、操行成績二項之平均成績均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
(二)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學務長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三)本項獎學金屬政府機關提供。若已獲114學年度「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者,請勿重複申請,避免影響權益。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5年3月12日至3月24日,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將下列文件紙本繳交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
(一)申請表:請填寫粗黑框部分,並完成導師核章、申請人簽章處。
(二)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
(三)戶口名簿影本(須蓋申請人私章)。
(四)清寒證明: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等,須出示但不須繳交,僅供承辦人確認。若為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須繳交正本。
(五)未享受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

申請截止日期: 2026-03-11~2026-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