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詳細說明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第2學期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金額:3000元
名額:55名
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設籍臺中市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一)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申請條件:
一、本校收件時間:114年2月27日至114年3月13日。除3/3收件時間為14~20時外,其餘日期之收件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12時、13~16時。
二、相關辦法詳見學生事務資訊系統公告之附件,申請同學應於本校收件時間內,備妥下列文件紙本後送至生輔組B402辦公室。相關文件若為影本,須出示正本供確認。
(一)申請書
(二)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三)清寒證明(低收證明、中低收證明、導師證明擇一)
(四)11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
(五)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繳件時於辦公室填寫

申請截止日期: 2025-02-17~2025-03-13